5月29日,CDE发布了《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基本考虑(征求意见稿)》指出,考虑到药物临床研发过程中,存在临床试验不可行或难以实施等情形,利用真实世界证据用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成为可能的一种策略和路径。
在2016年12月7日美国国会批准通过的《21世纪治愈法案》中,“真实世界证据”(Real World Evidence, RWE)被明确定义为:“从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s, RCT)以外的其它来源获取的关于用药方式、药物潜在获益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数据”。
真实世界证据与临床试验证据的根本区别在于获取数据的场景不一样:前者源于实际医疗场地或家庭社区等真实场景,而后者则来自严格受控的科研场景。为了避免对这个新概念的误读,FDA专家特别强调,“二者间的区别不应该建立在是否存在有计划的干预实验以及是否采用了随机化试验设计这两种情况之上” 。
也就是说,真实世界证据仍然可以涉及到干预实验和随机化试验设计。 而研究者通过真实世界研究获取的数据则被称为“真实世界数据”(Real World Data, RWD)。
中国早在2000年初就已意识到RWD和RWE对于传统新药研发的临床评价体系是有益的补充和促进。2010年,真实世界研究第一次出现在中药的干预试验设计中。近两年,中国政府积极致力于构建监管和技术层面的体系,为完善中国药物主动警戒系统及构建卫生技术评估框架做出诸多努力。
而此次CDE发布的《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基本考虑(征求意见稿)》定位于支持药物研发,旨在厘清药物研发中真实世界研究的相关定义,明确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研发中的地位和适用范围,探究真实世界证据的评价原则,以期为工业界利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提供科学可行的指导意见。
▍真实世界研究的相关定义
CDE将真实世界研究定义为:在真实世界环境下收集与患者有关的数据(真实世界数据),通过分析,获得医疗产品的使用价值及潜在获益或风险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证据),其主要研究类型是观察性研究,也可以是实用临床试验。
其中与患者使用药物以及健康状况有关的和/或来源于各种日常医疗过程所收集的数据为真实世界数据。而真实世界证据是通过对真实世界数据的分析获得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情况和潜在获益或风险的临床证据。该定义在概念上不限于通过回顾性观察研究获得证据,还允许前瞻性地获取更广泛的数据以形成证据,特别是包括实用临床试验(Pragmatic Clinical Trial, PCT)一类的研究设计。
▍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适用范围
1、罕见病治疗药物
罕见病药物临床试验除病例稀少、招募困难外,最大的挑战是对照的选择,因为罕见病通常没有或很少有可选治疗。因此,以自然疾病队列形成的真实世界数据就可以作为外部对照。
2、修订适应症或联合用药范围
例如在儿童用药领域,国内临床实践中常有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利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适应症人群的扩大也是药物研发的一种策略。
3、上市后药物的再评价
基于RCT证据获批的药物,通常由于试验对象入组条件严格等原因,存在安全性信息有限、疗效结论外推不确定等不足,需要利用真实世界数据对药物以及经济学效益等方面进行更全面的评估。如境外已上市且临床急需药物。
4、中药医院制剂的临床研发
探索应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中药医院制剂的研发策略有主要两种。
其一是观察性研究与RCT研究相结合的路径。
其二为观察性研究与PCT研究相结合的路径。
5、指导临床研究设计
真实世界证据,包括疾病的自然史、疾病在目标人群的流行率、标准化治疗的疗效和有效性、以及与疗效和有效性有关的关键协变量在目标人群中的分布和变化等等,为下一阶段的研究设计提供了依据。
6、精准定位目标人群
利用人群队列中的组学数据、公共基因库信息,以及相关的临床资料等真实世界数据,通过多种机器学习类的目标靶向分析技术得到真实世界证据,可以支持靶向治疗药物的精确人群定位。
▍结语
真实世界研究是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科学研究模式,为药企提供策略,改善医疗服务,最大程度实现服务患者为目的,将成为今后科研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科学认识其价值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探索构建基于真实世界证据的医药产品及卫生政策科学决策体系,促进监管部门与行业思想观念、立法和技术的提高,从而更好保证医疗服务可及、安全、有效、经济。
真实世界证据对未来健康医疗的推动作用不可低估。未来,真实世界证据不仅会在新药的研发模式和审批、监管制度的改变上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在精确医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