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医保局进一步落实省医保局罕见病相关政策,明确将苯丙酮尿症患者特殊治疗食品纳入我市医保范围。并确定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市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配取服务点,负责提供我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配取服务。
苯丙酮尿症特殊治疗食品按照10%的自理比例,实行费用共担,定额支付,医保待遇支付标准具体按年龄分三档:0-1岁,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每年0.8万元;1-10岁,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每年1万元,10岁以上,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每年1.2万元。
以我市现有备案人数来计,每年可减少患者家庭负担近15万元。同时,为方便患者家庭,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市妇幼保健院直接办理备案手续,医保待遇实行“就近办”和“一站式”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