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倪主任您好!新《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虽然对儿童药研制,整部法律只有短短几行字,您认为,国家为何如此重视儿童药短缺的问题,以至于写进法律里?
倪韶青: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定义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我国儿童的概念通常指0~14岁的人群。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0~14岁儿童人口数约为2.47亿,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7.8%。 我国儿童专用药呈现“三少”现象,即药品品种少、剂量规格少、剂型少,90%以上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我院之前的统计结果显示,儿童专用剂型在10多年内几乎没有增长。 因为没有儿童专用剂型,很多药品需要用剪刀或手掰,把成人用药片或胶囊分成1/2、1/4、1/8、1/16甚至更小,很难做到剂量精确,而且卫生质量不能保证。给儿童安全用药可能带来很多不确定性风险。 而且,据我们前期调查数据显示,临床上近60%的药品没有儿童用药剂量指导,药品缺少儿童临床试验数据,儿童给药剂量多依据成人剂量,再通过体重、体表面积或者年龄进行换算等方法来确定。 儿童不是缩小版的成人,从新生儿到青春期整个过程中,组织器官和功能发生很大的变化,未经过临床试验将成人用药进行换算存在很大的风险。也给儿科医生非常大的行医困惑。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此次《药品管理法》的修订,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的政策出台,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儿童健康的高度重视。 去年的时候,我们医院还收到习总书记关于对儿童药调研的批示。对于从事儿科药学30年的药师,我们真是非常欣慰。感谢国家对儿童药的关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儿童药的关心,这是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 儿童用药,哪些紧缺? Q:哇!真是为国家大力支持儿童药感到高兴!国家卫生健康委于8月27日公布了《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包括阿司匹林、地西泮、利多卡因、螺内酯、西地那非、依那普利等34种临床需求量较大的儿童药。已有3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公布,累计品种达105种。您能不能大致为我们分析一下目前儿科用药的情况?哪些紧缺?哪些急需? 倪韶青:儿童最常用的三大药品包括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抗感染用药。目前中国儿童的疾病谱发生了变化,新病、奇病、富贵病、罕见病不断出现,疾病谱越来越宽,先天畸形日益增多。 精神疾病、免疫疾病、低龄肿瘤、血管瘤等适应群体相对偏小的品种非常稀缺。市场上有些常用的抗肿瘤药如阿糖胞苷、长春新碱、甲氨蝶呤等依然非常紧缺。据了解,国家虽然公布了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但是响应的企业却很少。企业还是没有动力去研发儿童药。 之前,我曾经向多家药企介绍儿童药的政策,但是,明显感觉到企业并不热衷,有的表现出兴趣,但是没有动静,企业在评估开启一项药物研发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会很多,加上药企受4+7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影响,在新剂型新规格药品研发的投入上更加审慎。 Q:新《药品管理法》和鼓励药品清单的出台,对于鼓励儿童药创新研发,儿童药临床合理用药指导而言,会有哪些利好的影响? 倪韶青:新《药品管理法》和《清单》的发布,对企业而言,将有助于企业加快儿童药的研发速度,合理调整生产布局,避免研发盲目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将有望进一步提升儿童合理用药水平,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对患儿和家长而言,增加适宜剂型和适宜规格能够使儿童服用药品相对更加容易,提升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用药依从性或顺应性,大大减少用药风险,促进儿童用药安全。 但是,还需要国家出台更加具体的配套规章和政策,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让更多企业看到研发儿童药的市场价值,直白地说让企业能看到利益点,才能真正鼓励和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制和创新。 如何加大与患儿和患儿家庭互动? Q:由于儿童用药比较特殊,在研发过程中,尤其是开展临床试验和招募儿童受试者等方面难度更大一些,研发积极性低。您认为,我们从业人员应该如何加大与患儿及患儿家庭的互动,促使他们积极参与临床试验? 倪韶青:首先要保障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是科学的、伦理的,需要有更多高素质的儿科临床研究人员来参与,需要媒体科学客观地宣传儿科临床试验,让更多的家长和儿童认识到儿童临床试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开展儿童临床试验其实是对儿童人群的最大伤害。 需要把家长和儿童作为临床试验的合作伙伴,让他们充分参与,甚至参与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尝试成立儿科临床试验家长和儿童咨询委员会,关注家长和儿童真正关注的问题,解决他们的担忧,才能有效促进儿科临床试验的发展。 临床试验促进公益基金会通过几年的持续不懈的努力,已经让更多的人了解了临床试验,对于促进临床试验起了不小的作用。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对于儿童临床试验的接受程度在增加。有家长开始主动找合适的临床试验,询问临床试验项目的开展,并且希望我们公开临床试验,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来参与,这在以前是没有遇到过的。 Q:2015年,CDE曾发布《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尽可能减少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受试者数量,通过数据外推来完善和丰富儿科人群用药信息,指导临床用药,成为了保证患儿用药安全的重要和必要的途径。请问,什么是数据外推?对于儿童临床研究的开展有哪些好处? 倪韶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发布《成人用药数据外推至儿科人群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79号),目的是鼓励研制儿科用药,突破儿童用药难以获得临床数据的难点。 数据外推通常是指: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将已知人群的研究信息和结论,扩展到未知人群(目标人群)从而减少在未知人群中开展不必要的研究。 我们国家出台的这个指导原则中的数据外推是指: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将已知中国成人的研究信息和结论,扩展到未知的儿科人群(目标人群)从而减少在未知儿科人群开展不必要的研究。 儿科临床试验困难,采用新技术和建立新方法,减少不必要的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有利于儿科人群的痛苦最小化,数据外推就是这样一项新的技术。通过数据外推可最大程度利用已有数据,尽可能减少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数量,完善和丰富儿科人群用药信息,指导临床用药,是提高保证患儿用药安全有效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再次感谢倪主任的生动讲解,有了国家的支持,再加上像倪主任这么有爱心的专家从事儿童药的临床研究,祖国花朵未来的健康会越来越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