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罕见疾病临床研发效率,满足罕见疾病患者的治疗需求,结合罕见疾病特征,对罕见疾病药物研发及科学的试验设计提供建议和参考,2021年10月11日,CDE官网发布《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该技术指导原则旨在进一步提高罕见疾病临床研发效率,满足罕见疾病患者的治疗需求,结合罕见疾病特征,对罕见疾病药物研发及科学的试验设计提供建议和参考,本文为大家盘点了罕见疾病药物研发相关政策法规。
PART 01.破局罕见病定义
罕见疾病药物这片蓝海正在成为热门赛道。罕见病,顾名思义是指那些发病率极低的疾病,目前为止在中国尚未有明确的定义。由于罕见病患病人群少、市场需求少、研发成本高,药企研发较少,因此这些药又被称为“孤儿药”。世界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对罕见病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详见下表。
PART 02.中国政策红利助力罕见病药物研发
为了攻克罕见病这个硬骨头,监管部门近年来高度重视罕见病药物的研发,出台了以下一系列法规文件,加速罕见病药物的审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PART 03.CDE对罕见病药物的审评考虑
一直以来,罕见病领域药物因研发难、发病率低(受众狭窄)、医学研究相对较少、研究投入成本高,一直以来是医学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之前国内各大药企避开的研发方向。
为了促进罕见病的研究,我国注册制度改革也显示出我国对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的重视,相继出台了利好政策,在罕见病治疗药物新药研发、上市申请以及上市后等不同阶段给予政策上支持,但在该领域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如罕见病、孤儿药的官方定义目前还未简单,CDE对于罕见病药物的研发的一般考虑是“三部曲”:
1)接受境外数据;2)推动高水平仿制;3)鼓励研发新药。
对于是否接受境外数据,CDE发布了《关于发布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52号)界定了接受境外数据适用情况,是否接受境外数据审评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国外研究数据的可靠性,特别是临床试验关键研究的设计、评价方法和研究结果;
2)国外研究的剂量对我们患者是否适用?
3)发病率、诊断标准是否与国内一致;
4)现有治疗手段临床急需解决什么问题?
5)风险控制的难度,包括对处方医生及患者安全性监测的要求;必要时召开专家咨询会,加强与监管方的沟通等。
罕见病药物的审评会综合考虑疾病的发病率、严重程度、药物的可及性、国外上市基础以及中国的实践等因素,国家将继续加大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将继续更好地支持罕见病的投入,并鼓励开发针对罕见患者需求的药物,进一步增进人民的健康福祉。
参考文献
[1] www.nhc.gov.cn
[2] 杨志敏《罕见病药物注册审评与注册法规》、cphi、抗体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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