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公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经相应程序,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 种。同时,调出了1种即将撤市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 种、中成药1390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5种罕见病用药谈判/竞价成功,着力弥补相关病种的保障空白。针对罕见病患者“有药买不起”的痛点,坚持多措并举,在准入条件上连续三年取消罕见病用药的获批年限限制,在评审、测算等环节,明确予以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药优先纳入医保。本次调整,共计15个目录外罕见病用药谈判/竞价成功,覆盖16个罕见病病种,填补了10个病种的用药保障空白。特别是戈谢病、重症肌无力等多年未得到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的疾病治疗用药被纳入目录,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初步估算,这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后,有望惠及近万名患者,近万家庭将重燃生活希望。
据了解新版医保目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经办机构倒排时间表、制定线路图,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尽快配备相关药品,做好挂网工作和信息系统改造,让群众能尽早用到增加的好药、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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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明:基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整理所得,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后台留言。
参考资料:
1. 《2023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23 年)》
3. 《第一批罕见病目录》
4. 《第二批罕见病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