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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将3种罕见病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6/04/01

根据省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相关文件的精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思而赞”注射剂、“科望”片剂、“利鲁唑”片剂三种罕见病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其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按药品说明书执行。

      据了解,去年台州启动了大病药品报销,“格列卫”等15种大病药品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今年1月,省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结余和罕见病发病诊治等情况,经组织专家论证,将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纳入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纳入保障范围的罕见病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其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维持诊疗必需的医疗费用、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近日,省医保中心与生产(经营)企业就上述三种罕见病的特殊药品“思而赞”注射剂、“科望”片剂、“利鲁唑”片剂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相关事宜签署了协议。

      市社保局结算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凡是参加了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或参加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浙江省户籍患者,都属于保障对象。

      发生属于罕见病保障范围病种的患者,由指定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后,凭《诊断证明》和民政部门备案资料,由相关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按大病保险规定记账或报销。罕见病患者每年须在12月31日前复检一次,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