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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拟将7种罕见病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畴
发布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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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部分罕见病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准入谈判,决定将注射用维拉苷酶α、注射用阿加糖酶β、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注射用拉罗尼酶浓溶液、艾度硫酸酯酶β注射液、依洛硫酸酯酶α注射液、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种药品纳入陕西省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补助)支付范围。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谈判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7日

来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12-04

邮政编码:710006

受理电话:029-63919348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gk/tzgg/96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