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委会同国家药监局起草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zsgy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8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hc.gov.cn/yaozs/s7652/202203/0a98a366e1de4c6abf2ca5e97f1fc426.shtml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