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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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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国卫药政发〔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特定临床急需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下载链接:

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

《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