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103酶替代疗法用于初治戈谢病受试者的临床研究招募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我院正在进行一项方案名称:评价CAN103酶替代疗法用于初治戈谢病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开放性、患者内剂量递增(A部分)及后续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剂量比较(B部分)的I/II期临床研究,方案编号CAN103-GD-201,针对初治戈谢病患者的临床研究。本研究已经得到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本项研究的主要研究者是我院 韩冰 教授。预计招募 10 名患者。
如果您符合下述条件:
例举几条主要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具有 GD1或 GD3的书面诊断;如为未确诊疑似患者需要研究者给予确诊。GD1和 GD3的确诊应由研究者根据《中国戈谢病诊治专家共识 2015》诊断标准予以判定
2. 受试者和 /或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 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3. A部分受试者年龄 ≥18岁,性别不限 ,确诊为 GD1 ;
B部分受试者年龄 ≥12岁 ,性别不限 ,确诊为 GD1或 GD3。
4. 受试者患有与 GD相关的贫血,其血红蛋白浓度与血红蛋白正常下限值(基于年龄和性别)相比,降幅等于或超过 1 g/dL,合并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a) 通过磁共振检查( MRI),脾脏体积 ≥正常体积的 2倍,或
b) 通过 MRI,肝脏体积 ≥正常体积的 1.5倍,或
c) 血小板计数 ≥20×109/L且 <100×109/L
5. 育龄期 女性受试者 血清 妊娠检查 阴 性
6. 受试者在筛选前 至少 3个月内未接受 ERT或 SRT
7. A部分,受试者体重 ≥35 kg且 <85 kg;
B部分,受试者体重 ≥20 kg且 <85 kg,且大于等于 18岁受试者的体重应≥ 35kg。
排除标准:
1. 筛选前 30天或 5个半衰期(仅药物)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其他试验药物或研究器械的治疗或处置;
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梅毒检测呈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丙肝病毒抗体检测呈阳性;
3. 在筛选期间,受试者具有其他贫血原因等,包括 营养不良性贫血等;营养不良性贫血的受试者经铁剂、叶酸或维生素 B12治疗纠正后,允许重新入组筛选;
4. 受试者接受过 肝和 /或 脾切除术;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计划行肝和/或脾切除术;
5. 受试者接受过主要器官移植,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
6. 受试者过去出现过对伊米苷酶或其他 ERT及成份的过敏反应;
7. 筛选前3个月,受试者接受过促红细胞生成素、输全血或输注红细胞或慢性(大于 14天) 全身性皮质类固醇的治疗;或筛选前1个月接受过血小板输注。
那么您可能符合该项研究的纳入标准。
如果研究医生认为您符合参加试验的条件,您将能够参与到试验中。
如果您对本研究感兴趣,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可以直接联系以下医生,或者去该院血液科咨询。
联系人:赵芳 电话:147 8992 5459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022年7月4日